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发出消费提示
仔细核对购物小票很有必要
作者:罗妍薇


  本报讯 日前,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发出消费提示,购物时要留好购物凭证,以防万一有陷阱。
  陈女士在某商城选购凉鞋时,在售货员保证正品的推荐下购买了一双皮质凉鞋,在使用手机快捷支付成功付款后,售货员将一张手写小票塞进了装凉鞋的购物袋里。到家后,陈女士再次试穿,发现凉鞋鞋底有细小裂痕,想回商城退货时才发现小票上明确手写注明“等外品”“不退不换”等字样,但当时售货员并未告知该商品为“等外品”。在与商家协商无果后,陈女士向海淀工商分局寻求帮助。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属于商家因虚假宣传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经海淀工商人员调解,商家为陈女士退货。
  为此,海淀工商分局提示消费者:
  选购商品到正规商场。消费者购买商品应选择质量及售后等相对更有保障的正规商场。
  购物小票应仔细核对。购物小票是购物售后的重要凭证,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应及时核对购物小票上的购物信息。有信息不符等问题要及时向商家咨询、沟通。
  权益受损害要及时维护。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商家沟通,或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罗妍薇)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仔细核对购物小票很有必要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