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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扩大消费实施意见
涉及旅游、文化等多领域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8月14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政府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下发。《意见》要求福建各地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有效供给,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培育发展动能,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在旅游消费方面,加快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省建成10家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20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旅游产品提升工程,推动“旅游+”,创建10家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2家省级旅游度假区,15家康养、体育旅游休闲基地;突出“游岛玩海”概念,重点打造平潭国际旅游岛,提升东山岛、湄洲岛等一批海岛;支持旅居车营地项目建设,支持旅游景区开发新建多功能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促进旅游景区消费结构升级和旅游业态创新发展;积极争取厦门市试点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经厦门入境15天免签政策等。
  在文化消费方面,支持大型书城升级改造,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支持有实力的省属文化龙头企业打造复合型图书零售业态和文化综合体;支持实体书店建成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
  在体育消费方面,允许社会化培养的运动员拥有参加省级赛事资格,并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和国际赛事;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快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利用课余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向社会有序开放。
  在健康消费方面,落实福州市试点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
  在养老消费方面,逐步将城镇中闲置厂房、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转型中的公办培训中心和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
  在教育培训消费方面,实施“一流大学建设计划”,加大力度支持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建成全国一流大学。
  在优化市场方面,福建省将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码标识,力争到2020年进入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即时可查、远程追溯、责任可究,实现放心消费;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由食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
  《意见》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大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监管,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扩大全省消费规模,创造一个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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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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