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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重点突破 综合治理
作者:津讯


    

  近年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认真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基层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创建“无传销区、县”工作,共认定“无传销区”12个,占全市16个区的75%。近日,天津市正在开展“专群结合、综合治理,决战20天,打一场取缔传销的特殊歼灭战”,力争今年将天津建成无传销城市。
深入研判形势 分类指导推进
  2014年3月26日,天津市打传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原市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天津市创建“无传销区(县)”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对该市开展创建“无传销区(县)”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过认定调研分析,将全市16个区县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打击传销形势好,传销组织和传销案件近年较少,平时各级受理投诉举报较少的区县;第二类是打击传销形势较好,涉传举报投诉不多,传销组织活动不频繁的区县;第三类是打击传销形势较为严峻,涉传举报投诉较多,传销组织活动猖獗,案件时有发生,被列入全国需要重点整治、加强整治名单的区县。
  本着打击传销“高地筑牢,洼地脱洼”的理念,分别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创建措施。第一类地区以防范传销流入为主,优先建成无传销区县。第二类地区要打防结合,严防传销反弹,逐步压缩传销生存空间,作为创建无传销区县的第二梯队。第三类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以打促建,脱掉传销重灾区的帽子,力争成为无传销区县。
  根据全国打击传销办公室确定的35个需要重点整治城市,天津市西青区位列其中。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会多次暗访调研重点传销聚集区域,一方面协调公安等执法力量不断打击挤压,另一方面积极向西青区委、区政府主动汇报,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行动。经过一年多的严厉打击,西青区由全市传销最严重的地区,一跃变为遏制传销较好的地区,在2015年初被认定为天津市第一批无传销区。
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以打促建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认真组织各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执法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大刑事打击与行政执法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以打促建。
  一是组织专职打传队伍。为保持打传行动的延续性,在定期深入各区域进行推动指导的基础上,以天津市打传办名义,会同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积极协调属地区政府,组织综治、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研究组建专业打传队伍,并力争在资金支持、部门协作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是每年坚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改变以往“重清理、轻打击”的工作思路,强化打击工作模式,在打击传销过程中,注重运用“先打头,再打尾”、打击骨干分子的打击策略。2016年,天津市打传办会同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打传百日行动”,共清理传销窝点229个,破获传销及非法拘禁案件71起,刑事拘留139人,遣散传销人员3347人,解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51人。
  三是坚持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会同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先后多次分赴该市静海、武清、大港及津南等重点地区现场调研、督办,走访重点村镇,深入一线,摸排情况,确定涉传人员底数。提请天津市综治委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将该市静海区、滨海新区大港列为市级传销重点整治地区,2017年将静海区静海镇列为市级传销重点整治地区。
完善防控体系 健全长效机制
  天津市各区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工作,积极开展打击传销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综治网络作用,健全完善打击传销防控体系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发挥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和各高等学校密切协作,与校方联合开展现场咨询、专题讲座、悬挂标语、张贴海报、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校园网提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是下移监管重心,各街道办、乡镇政府牵头,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和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实施有效管理,加强暂住户口登记及居留证的办理和查验工作。
  三是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度,与出租房主、宾馆、招待所、礼堂、剧院等居住场所和聚集场所的负责方签订治安责任书和不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保证书。
  四是建立联络信息员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利用各社区、各居民小区、居民点和宾馆、饭店等场所保安、门卫等人员熟悉辖区和场所情况的优势,使其成为打击传销的联络员与信息员,通过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发动群众广泛提供案件线索,以提高打击传销的准确性。
  五是继续加强省际区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合作,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区域打击传销协作工作机制作用。
(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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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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