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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门发布10款互联网产品和服务隐私条款评审结果
个人隐私信息安全性有提升
作者:田珍祥


  本报讯(记者田珍祥)9月24日,由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4部门指导和组织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隐私条款的评审结果正式公布。经评审,10款网络产品和服务在隐私政策方面都有不同程度提升,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安全性得到提高。
  网信办这次选取了微信、新浪微博、淘宝、京东商城、支付宝、高德地图、百度地图、滴滴出行、航旅纵横、携程网共10款互联网产品和服务进行评审。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4部门指导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提升行动之隐私保护专项工作。
  评审认为,10款产品和服务在隐私政策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均做到明示其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并征求用户的明确授权。
  其中,微信、淘宝网、支付宝、滴滴出行、京东商城、航旅纵横、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8款产品和服务做到了向用户主动提示并提供更多选择权。例如,运用增强式告知、即时提示等方式,在注册、使用环节引导用户阅读、了解隐私条款的核心内容;主动区分核心功能和附加功能提供用户选择。
  微信、淘宝网、支付宝、滴滴出行、京东商城等5款产品和服务在满足以上功能的基础上,还提供了更便利的在线“一站式”撤回和关闭授权,在线访问、更正、删除其个人信息,在线注销账户等功能。
  评审结束后,很多参评的产品和服务还在不断完善隐私条款和相关产品功能。会议呼吁更多企业落实《网络安全法》要求,积极改进隐私条款,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首批参加评审的10家企业签订了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承诺尊重用户知情权、用户控制权;遵守用户授权,强化自我约束;联合抵制黑色产业链;接受社会监督等。
  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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