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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8批次食品不合格
作者:刘铭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9月21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年第30号),8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标称绵竹市严仙酒厂生产的2批次继昌老窖酒检出不得使用的糖精钠和甜蜜素。
  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四川省食药监局近期组织抽检酒类、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共计281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为:标称绵竹市严仙酒厂生产的1批次继昌老窖酒(珍藏)检出不得使用的糖精钠和甜蜜素,1批次继昌老窖酒(经典)检出甜蜜素;标称隆昌县响石镇吉庆酒厂生产的1批次散装白酒(清香型白酒)检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另有采样自自贡、德阳、雅安等地的4批次芹菜、黄豆、飘儿白菜、韭菜和鸡肉重金属、农药残留超标。
  四川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成都、泸州、德阳、内江、眉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12月21日前向四川省食药监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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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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