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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规则层面阻止保健品不法商业模式蔓延
作者:邱欣怡 刘浩


    案例
售价是进价近200倍
  保健品营销陷阱屡禁不止的根源之一,在于现有的惩罚措施无法与产业链的暴利相抗衡。加之保健品功效不可衡量,基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法经营者采取各种方式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从而牟取巨大的不当之利。
  近期行政部门查处的某保健品案件,调查发现其商业模式具有典型性。
  该保健品系进口口服液,在国外是营养补充剂。国内公司获得保健品批号后,以每瓶0.5美元(约人民币3.5元)价格进口,经过重新包装后以每瓶16元的价格批发给零售商,零售商再通过体验店、会销等方式以“包治百病的神药”进行推广,消费者购买价格为每瓶600元。
声音部门监管要抓到痛点
●罗培新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从具体的政府监管路径来说,可以将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行为分为回馈式购买和欺诈性购买两大类,区分适用不同的法律。回馈式购买,是指老年人本来没有购买意图,但是在情感营销下盛情难却,或者带着一种赠予的心态,购买了保健品。这种情况下老年人的购买行为带有情感回馈的意图,要认定为欺诈很勉强,但是仍然可能存在违法点,那就是质次价高,存在暴利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可以要求经营者返还虚高的价款。另一种是欺诈性购买,是属于监管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至于有些经营者可能将生产、体验、零售等分开来以规避法律责任的,如果证据确凿,可以大胆尝试穿透式监管,即不同主体之间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同一家,避免违法者以“我说了但没有卖,我卖了但不是我说的”来推托责任。至于老年人是否因为受到了虚假的宣传而做出了购买决定,这里面有没有因果关系,建议借鉴证券法中的推定市场欺诈理论,即只要是进行了欺诈性营销,老年人购买了相关产品,就应当推定其中有因果关系。
  另外,还可以建立大数据分析。对投诉平台的数据设定一些算法,分辨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的信息,可以看出是不是同一批人在这个领域反复注册、经营。这些信息甚至可以作为监管部门执法、法院诉讼的证据。老年人保健品营销背后的风险是巨大的,要力争通过各种手段有效地遏制这一现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杨雄 上海市消保委常委、上海市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
  当前老年人的“两保”问题(不良商家上门推销保健品与购买保险),已渗透到了千家万户,成为游走于灰色地带的一个社会顽症。由于老年人易被误导,还有举证难、诉讼难,加上涉及工商、食药监等多个行政部门监管,故需要进行综合治理。时下并不缺相关法律,但执法成本较高。为此,建议应引入社会治理的概念,行业、行政、消费者、媒体……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
  一是行业自律,应充分加强行业协会功能。通过制定行业内的规则,细化经营标准,明确相关责任,鼓励行业内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二是信用公示,强化对经营行为的考核。建立可查询、可追溯、与信用系统挂钩的评价体系,定期对经营者进行评价,结果公示。如果有违法行为,计入诚信档案。三是前端治理,管住保健品营销源头。除了现在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权,还要跨前一步,可从社区“进场”、持证上岗、广告宣传、微信推销等前端予以规范,降低老年人被误导或上当的几率。
●陶爱莲 上海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以“免费”旅游、“专家”义诊、“公益”讲座等营销模式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品一直是行业的顽疾,也是这两年大家热议的话题。今年两会期间,有多位代表、委员不约而同地提出要加大老年保健品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消保委作为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的法定公益性组织,这两年除了化解消费者投诉外,还围绕防范保健品营销陷阱,开展了一系列宣传、预警和提示。今年下半年,消保委还与上海社科院合作开展老年保健品专项消费调查,希望能充分剖析老年保健品问题背后的社会学机理。
  老年保健品不法营销模式之所以长期存在,除了经营者一直游走在规则和制度的灰色地带,形成了一套应对监管部门的有效策略之外,其实还折射出老年人的部分消费需求和心理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等深层次原因,因此,要围绕如何从规则层面阻止老年保健品不法商业模式的蔓延,如何破解老年保健品营销过程中的维权难问题,如何禁止不法经营者采用“会销”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等维度和视角,探讨从社会综合治理层面破题,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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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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