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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保健品营销陷阱带来的维权难
作者:邱欣怡 刘浩


    案例
狡兔三窟 逃避责任
  近期行政部门查处的某保健品案件,调查发现不法经营者从规避法律责任的角度而精心设计产业链。
  零售商在会销中夸大、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防癌、抗癌等神奇功效。而生产商表示从未对外宣称其产品具有防癌和抗癌的功效,虚假宣传完全是零售商的行为,与生产商无关。同时,销售行为还将体验推广和销售分开,如消费者要买,则体验店会介绍消费者去该产品的零售商处购买。即便体验店被发现有欺诈消费者行为,但因为其不销售,所以也可规避责任。
声音法律维权要找准命门
●张心全 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审判员
  法院受理的消费者对保健品不法经营者提起诉讼的案子不多,但规范老年保健品行业势在必行。从经营模式来看,通过宣讲会的形式对老年人进行点对点营销,极易让老年人落入陷阱;建议尽早对老年保健品存在的不法经营模式予以禁止,避免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从规则层面来说,建议多部门联手,汇集智慧共同制定打击保健品行业欺诈行为的具体规则,并抽象出“保健品欺诈”的本质特征,既能对违法分子产生威慑,又能让消费者有所防范。从执法层面来说,目前保健品治理难主要是由于经营者打“擦边球”,刻意分割产业链,单部门行动往往力度薄弱,建议多部门携手联动,整体协商,综合认定违法行为,有效提升执法效果。从宣传层面来说,目前普遍采取的张贴海报、电视广告等方式宣传力度仍然不足,建议将基层医院的医生资源引入社区为老年人科普医疗知识,减少老年人被“假医生”忽悠落入营销陷阱的可能性。
●许丽萍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院总工程师
  目前,我国保健品市场还比较混乱,亟待制度层面的规范。从前期调研看,大的法律框架和原则是有的,但还不够完善,需要运用法治智慧画出具体路径后,以法律修正案或实施办法等方式进行完善和补充。其次,保健品会销等营销模式本身并不违法,但以会销为名,实施欺诈、牟取暴利的行为构成违法。如果常规的行政和司法手段无法制约这些不法行为,若经过审慎评估和可行性分析,可以采取查证关联交易、资金流向、通讯记录等方式坐实违法主体在保健品经营链条中的违法事实,以“轰动”的案例,来树立示范效应。建议整合资源,综合运用法治手段和社会治理手段来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张忠玉 上海市消保委委员
  上海市消保委关注老年保健品行业反映了消费者心声,这个问题值得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第一,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具体到每一件事情,因而善于用法、用好法、用对法显得尤其重要。第二,要强化老年保健品市场治理、加强依法打击的力度,对不法商业模式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第三,要对受骗上当的老年人加强法律救助,从事后救济层面为老年消费者保驾护航。第四,消保委要充分调动政府有关执法部门资源,多方参与,协同共治。规范老年保健品行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仅仅依靠消保委,需要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齐抓共管,共同净化保健品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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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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