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记者王照重)近日,记者在山东省工商局联合省编办组织召开的贯彻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关文件精神专题会议上获悉,山东省3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4类功能区,将进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山东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表示,“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针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通过清理取消一批、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最大限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总体而言,“证照分离”改革是“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措施的延续和升华,是影响深远、影响全局的综合性、联动性改革。
据悉,本次专题会邀请了上海浦东新区有关人员就浦东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与会代表还就山东省工商局代省政府起草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进行了分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