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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2批次不合格手提灭火器涉嫌假冒
作者:张豫闽 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张豫闽 记者张文章)1月4日,福建省漳州市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手提灭火器商品抽查检验情况报告。据悉,漳州市工商局抽查了漳州市5个区(县)19家经销单位的35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的32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1.4%。不合格的3批次,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商品被生产企业声称为假冒商品。
  据悉,本次抽查的35批次样品,包括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及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其中,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产品1批次,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100%;手提式干粉灭火器32批次,合格29批次,合格率为90.6%;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2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100%。不合格项目涉及筒体爆破试验、充装量(kg)、振撞后喷射剩余率(%)、灭B类火、有效喷射时间(s)、喷射剩余率(%)项目。
  检测报告显示,标称为焦作电力集团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商品筒体爆破试验不合格。根据GB4351.1-2005标准要求“爆破时,筒体不应产生碎片或有部件弹出;爆破应呈塑性破坏;爆破不应筒体材料中的任何缺陷造成;当爆破压力小于8.0MPa时,破坏不应发生在焊缝上。”本次抽查发现有两批次商品爆破时,破坏发生在筒体焊缝上,可能会危及人身安全。同时,有2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商品充装量(kg)不合格,有1批次手提灭火器商品振撞后喷射剩余率(%)、灭B类火、有效喷射时间(s)、喷射剩余率(%)项目不合格。这些项目不合格将直接影响灭火效果,严重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市工商局已依法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对经营者经销不合格商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及时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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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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