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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点评典型案例
翠园旅行社违规经营引集体投诉
作者:陆依婷 刘浩


  本报上海讯(陆依婷 记者刘浩)2017年下半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连续接到数起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上海翠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园国际旅行社)拒不按约退还保证金,涉及金额共计高达337万元。
  据了解,翠园国际旅行社的注册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其组织消费者出境游的行为已超出正常经营范围。在组织消费者出境游的过程中,翠园国际旅行社不仅以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消费者人均10万至3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还设置一系列不平等、不合理的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消费者如期归国后,翠园国际旅行社违反双方协议中“3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作业即可进入保证金的退款流程”的规定,采取拖延方式回应消费者索要保证金的合理要求。《旅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的,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旅行社如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均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翠园国际旅行社违法经营、违规收取保证金的行为,对消费者财产安全构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并退还相关保证金,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相关赔偿。
  上海市消保委还提醒消费者,选择出境游时须关注经营者资质,也应对旅行社要求“以现金、转账方式缴纳出境游保证金”的行为保持警惕。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强化监管,旅行社内部强化管理,依法诚信经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出境游保证金银行托管制度,防范财务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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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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