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陈明浩 记者洪敬谱)1月19日,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元旦、春节“两节”打假专项行动中,联手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查处了一起销售假酒案,查获侵权“种子酒”和“宣酒”81箱,案值1.16万余元。
当日,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接到金种子及宣酒两家公司专业打假人员投诉,称该县柴集镇某乡村超市销售的“种子酒”“宣酒”是假冒产品,要求查处。执法人员立即随同打假人员,赶赴涉嫌销售侵权白酒的超市进行突击检查。
通过对超市的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仓库内及楼梯下存放涉嫌假冒的“祥和种子酒”60箱、“地蕴醉三秋”19箱及“宣酒”2箱,均为4瓶一箱包装,合计81箱324瓶。
执法人员发现,该批白酒的包装规格、箱子上的商标,以及包装装潢均与真品相似,仿真度极高。两家企业打假人员在执法人员及经营者的现场见证下,通过对外包装箱色泽、印刷、封箱胶带,以及拆开包装后的内盒、铆钉、酒瓶等进行认真辨别,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认定该批白酒为假冒产品。《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目前,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扣押了上述白酒,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