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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出席并强调
拓展投诉渠道 让维权更便利
作者:冯松龄


    ■本报记者 冯松龄
  3月1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几年工商总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出席发布会,并就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叫停著名商标认定、拓展消费者投诉渠道、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等有关问题回答中外媒体记者提问。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近年来,我国新增市场主体逐年增加,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但有媒体注意到,在降低门槛、放开放活的同时,事中事后的监管存在没有跟上的问题。对此,张茅指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要求,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放活、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以后,市场监管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监管原则是“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因为市场监管是一个很大的范围,工商总局承担着其中的一部分责任。
  张茅表示,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中确定了6条监管原则,即依法监管、审慎监管、智慧监管、简约监管、统一监管、协同监管。其中,加强监管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对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办法。所谓“双随机”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所谓“一公开”是公开检查的结果。过去是每年企业的情况报上来经过年检,现在是企业自己发年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办法。
  张茅提出,下一步的“双随机、一公开”要重点规范企业公示的内容,规范抽查的内容,及时完整地把“双随机、一检查”的结果进行公示。此外,强化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加强对垄断和不公平竞争、非法传销行为、产品假冒伪劣,以及网络、广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公示曝光实际上是一项很重要的措施。”张茅坦言,一些企业被罚一两百万元并未受到很大影响,而公示曝光后,对违法企业的杀伤力就比罚款要大很多。“希望新闻媒体能够帮助我们,及时反映和向社会公布企业违规的现象”。
规范“驰名商标”
  浙江省工商局近日发布通知,规定从今年4月1号起,全省相关的市场主体停止将“省著名商标”的字样用于广告宣传等其他的商业活动中。工商总局也明确规定要规范驰名商标的使用,同时暂停了知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对此,张茅指出,中国品牌的知名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由消费者认可的,而不是由政府评比行政决定的。
  张茅指出,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思想影响,在一些地区存在由政府组织评比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的做法,有些省份地方人大立法或制定规章制度,规定由政府来评比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这实际上是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扭曲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些不正当干预导致非市场竞争的结果,会误导消费者,也会带来寻租和腐败行为。
  “曾有被政府评为著名商标的产品存在问题,涉及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工商总局及时叫停了评选的做法,全国人大也下发了通知,废止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工商总局联合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涉及著名商标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张茅指出,《商标法》中早已明确规定,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不是产品的荣誉标志,不能用于企业宣传。驰名商标也是在市场中形成的,要把驰名商标回归本来的法律意义。“全聚德、同仁堂等百年老字号都是大家口口相传,消费者认为产品质量好,这些都不是政府评比出来的。”张茅强调,工商总局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按照市场化的方向进行改革。
拓展消费者投诉渠道
  为解决12315投诉热线经常占线的问题,工商部门开通了12315网上投诉平台。但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时,如果不能正确输入企业的名称,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投诉。
  张茅表示,12315第一期互联网平台正式开通后,仅去年全年就解决了38万件投诉,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互联网平台投诉比较复杂,需要企业规范的名称,如果消费者不了解企业的具体全名,只知道一个商标或者企业的通用名称,在互联网平台投诉就行不通。今年,工商总局对该平台进行了第二期改造,增加了电子地图,可以定位商品的购买位置。工商部门能够迅速获取商家信息,通过大数据和在线处理,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消费者就不必再去详细掌握企业的资料了。“我们的目标就是要让消费维权的第一个环节——消费者投诉更加便利化,这也是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点。”据张茅透露,第二期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将于今年3·15正式上线。
  今年第一次公布的50个大中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成为社会热点。张茅表示,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满意度调查由第三方评价机构严格评比,包括消费供给、消费环境、消费维权的满意度三个大项指标,将进一步推动消费经济的拉动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改革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
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
  工商总局2018年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对1000个APP和1000个公众账号、互联网广告进行监测。张茅表示,对于互联网广告,一方面要促进广告产业在规范中发展,一方面要加强监管。“互联网广告现在是无处不在,除了虚假违法广告,还存在一些名称内容有悖于我国传统文化、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低俗广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张茅强调,工商总局将依照《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监管,以网管网,加大协同监管力度。前不久,11个部门联合召开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包括网信办、卫计委、食药监局、人民银行、公安部等部门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对互联网广告联合进行整治。同时,也要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加强企业的信用监管,用公示的方法督促企业自律,加大企业违法违规的成本。
  张茅认为,应大力支持互联网广告的发展,但要通过正确的引导,大幅度减少违法广告,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同时,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特别是老年消费群体一直是工商总局重点关注的对象。消费者切勿轻信违法广告,对于无法辨别真假的要咨询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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