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放心消费在浙江
访浙江省工商局局长冯水华
作者:郑铁峰


    ■本报记者 郑铁峰
  日前,浙江省工商局局长冯水华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指出,2018年浙江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和公平市场环境为目标,以“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为主抓手,努力打造最优消费环境,发挥好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风向标作用。
  中国消费者报:在探索创新市场主体升级和消费维权方面,浙江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绩?
  冯水华:浙江省已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1万多家,在全国率先推动1.3万余家厂商实行“公开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并编制放心消费“三度一率”社会评价指数。台州着力打造放心消费标杆城市,桐乡乌镇景区商家自律模式全省推广。2017年,全省共抽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1万余批次。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浙江省顺利运行,与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协调对接机制逐步建立,全年共受理消费咨询投诉举报59.3万件,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98.12%。放心农贸市场创建交出满意答卷,全省创建放心市场338家,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取得累累硕果。组织力量集中开展“红盾网剑”、汽车专项执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整治等行动,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67万件,同比增长18%;特别是查处的网络违法案件占全国近1/3。网络监管部省战略合作协议顺利签署,全国电子商务监测中心落地浙江,国家数字经济重大项目“电子商务信用建设工程”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浙江省首个国家网络示范区创建在金华启动。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成启用。
  中国消费者报:我们注意到,浙江省政府将“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列入重点工作,今年浙江工商将如何继续开展这项工作?
  冯水华:2018年,浙江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打造“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万家以上,每个县建成1个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区。广泛推行企业无理由退货承诺,推动1万家以上企业主动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构建完善示范承诺单位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可视可感可监督,形成“三度一率”评估指数常态发布机制。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修订出台新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大力推进“诉转案”,提高消费投诉处理满意率。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全省抽检商品保持在1万批次以上。充分发挥各级消保组织作用,开展消费体验、消费调查、比较试验,加强义工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共治。
  同时,牢固树立工商市场监管执法权威。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混淆仿冒侵权、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推进网络智能办案系统建设,实现网上网下一体化打击。健全完善打传协作机制,大力查处新型网络传销案件。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厉查处公用企业等民生领域垄断违法行为。启动以特色小镇为重点的商业秘密保护“十区百县千企示范工程”。全面推进全省规范化执法办案区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基础。
  中国消费者报:浙江是网络消费与信息经济大省,在网络经济监管方面,今年会有什么新动作?
  冯水华:今年,浙江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努力建设网络经济创新监管高地。全面推进网络监管部省战略合作协议,高起点建设“全国电子商务监测中心”,启动国家电子商务信用建设工程,设立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中心,争取出台推进浙江省网络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发挥好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牵头作用,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深化网络交易定向监测,加快推进国家及省级网络示范区创建。
  此外,今年还将着力打造广告规范发展浙江样板。在全国率先突破互联网广告联盟和手机移动端广告三大监管领域,建立传统广告和互联网广告发布两项标准,持续深化“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强化100家重点网站广告信用评价。发挥“天罗”作用,严厉整治医疗、保健品、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1 版:要闻·导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放心消费在浙江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