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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满意我快乐
作者:顾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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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杨倩正在处理消费者投诉。
★人物简介
  杨倩 云南省普洱电信分公司投诉处理中心主任,从事电信投诉处理工作8年,坚持“受理投诉要给消费者一个期待,解决纠纷要给消费者一个交代”的原则,尽心尽力地为电信客户排忧解难,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本报记者 顾艳伟 文/摄
  “让消费者满意是我的工作目标。”杨倩始终将这一追求落实在工作中、行动上。在她看来,没有消费者的满意,企业的长远发展将无从谈起。自担任投诉处理中心主任后,杨倩对消费者反映的电信服务问题总是格外重视,从不回避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尽职尽责为电信客户排忧解难,也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动力。
有凭有据依法维权
  2017年3月,一位老人投诉话费问题,说他入网时办理的是19元套餐,但实际上每月要交29元话费。杨倩查询到用户是2010年入网的,办理的是29元套餐。因时间较长,入网时的业务资料较难找,同事劝杨倩,29元的费用也不高,给老人说清楚就行了。
  杨倩了解到老人收入并不高,坚持要给老人一个合理的解释。为此,她花了一天的时间在档案室查找老人当初办理的入网资料,最终证明老人申请的是19元套餐,因为营业员的失误办成了29元套餐。
  根据公司规定,杨倩向老人退还自2010年到去年3月错收的话费。正是本着不推诿、不敷衍的态度,8年来,每位消费者都能在杨倩的帮助下满意而归,既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又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2015年11月,一位消费者投诉说,没有订购增值业务,但缴费时却有增值业务费。接到投诉后,杨倩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增值业务是一家SP服务提供商电话外呼营销的。她马上与该SP服务提供商联系,要求调听营销录音。通过听取录音并认真分析,杨倩认为该SP服务提供商在电话外呼营销过程中没有明确告知用户收费标准,存在诱导消费嫌疑。她立即将此问题反馈到公司,勒令该SP服务提供商停止电话外呼,并对已营销成功的用户进行二次外呼确认,对未经用户同意即订购的,马上帮用户退订并双倍退还产生的费用。杨倩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时制止了SP服务提供商不规范的营销行为,维护了大批用户的合法权益。
千方百计为用户着想
  在工作中,杨倩时刻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在不违反公司业务规则的前提下,开拓创新,千方百计为用户解决困难。
  按照国家实名制要求,未实名登记的电话用户需回号码归属地营业厅办理实名登记,逾期未做实名登记的,将被停止通信服务。有一位远在山东的用户,一直使用云南普洱号码且未做实名登记。接到要求实名登记的通知后,用户急坏了,因为从山东到普洱路途遥远,来回需耗费好几天时间和大笔路费。
  接到该用户的求助信息后,杨倩主动想办法,既要考虑用户的实际困难,又要保证实名信息的真实准确,经多方咨询并翻阅大量的文件资料后,决定建立跨省投诉工单到用户所在地营业厅,由其协同完成用户身份信息验证工作,再将相关资料传回来,最终完成了实名信息补登工作。
  杨倩的这项创新大大增加了投诉处理的工作量,却极大地方便了用户,解决了用户回号码归属地营业厅进行实名补登带来的时间、资金等问题,很好地维护了客户权益,赢得了客户的好评。
投诉处理满意率100%
  投诉处理中心的工作任务重、时效性强,有时一个用户投诉,需要多方调查取证、多次沟通协调,为了尽快帮用户解决问题,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作为投诉处理中心主任,杨倩不仅要做好日常的投诉处理工作,还要组织大家学习消费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学习公司相关的业务知识。
  杨倩全身心投入在工作上,上幼儿园的儿子交给了爷爷带。每当杨倩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时,儿子已经进入了梦乡。有一次儿子生病,高烧不退在医院打点滴,哭着找妈妈,等杨倩处理完手头的工作赶到医院时,儿子已经哭哑了嗓子。抱着儿子,杨倩心疼得默默流泪。待儿子一打完点滴,她又马不停蹄地回到了工作岗位。
  从事投诉处理工作以来,杨倩平均每年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4000多件,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00多万元。她处理的投诉及时率和消费者满意率均达到100%。“消费者满意我快乐。”杨倩说,为了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她会不断地学习专业知识,更好地解决用户问题,努力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放心使用电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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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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