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在新闻记者岗位始终不忘“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这个角色的社会责任,为消费者义务维权300多次,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被消费者誉为“维权记者”,并被贵州省消费者协会评为全省十佳消费维权人物。
●人物简介:唐红坚定奔走在消费维权第一线,将消费维权和舆论监督相结合,撰写了大量的消费维权新闻报道,对市场上的不法商家及假冒伪劣进行无情揭露,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秉笔直书。
2011年,他担任报社记者部主任期间,提议每年的3月15日在《乌蒙新报》上出版“天天3·15专刊”,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曝光消费侵权恶劣行径,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深受消费者欢迎。
在日常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唐红经常接触各种消费纠纷,每次他都为消费者合法权益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因此成了当地有名的“维权记者”。许多消费者遭遇消费纠纷时,都找唐红投诉维权。因此,他被贵州省消费者协会评为全省十佳消费维权人物。
不管是金额巨大的商品房投诉,还是一两块钱的小额纠纷,唐红都积极受理,公正调解。2016年7月11日,唐红接到当地一农户投诉称,他购买的稻谷种子涉嫌假冒。唐红驱车4小时,赶到纠纷所在的村寨,深入调查,掌握了稻种涉嫌假冒的证据,并反馈给了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很快便立案查处。经协调,经销商赔偿了农户损失。随后,工商部门对经销商开出了行政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