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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发酵、能量饮料和天然苏打水
中国饮料协会拟出台三大团体标准
作者:孟刚


    ■本报记者 孟刚
  近年来,一些新品饮料市场规模日渐增大,但却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给相应的市场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近日对《发酵饮料》《能量饮料》《饮用天然苏打水》等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饮料协会介绍说,近年来,发酵饮料产品逐渐受到消费者关注,发酵原料也越来越丰富,在“乳及乳制品”基础上,逐步扩展到以水果、蔬菜、豆类、谷物类等原料,极大地丰富了产品的品类和营养成分。
  而能量饮料是含有一定能量并添加营养成分或其他特定成分,能为机体补充能量或加速能量释放和吸收的制品。在我国,在《饮料通则》(GB/T10789-2015)发布实施之前,能量饮料以营养素饮料等形式存在并发展,自GB/T10789-2015实施后,能量饮料这一品类被行业基础标准正式确认,迎来发展机会。
  饮用天然苏打水属于包装饮用水的一种,一般认为,天然含有一定量NaHCO3的天然饮用水为饮用天然苏打水。天然苏打水在国内已初具规模,并具有一定品牌效应。
  尽管这三类产品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中国饮料协会方面认为,相关产品却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利于产品的质量控制和市场规范。如发酵饮料行业存在着一些混淆概念、夸大功能等问题。据悉,该团体标准的制定,将通过对原料、菌种、特征性指标、标签标示及运输与贮存等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要求,提高行业技术门槛,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能量饮料则由于目前产品标准的缺乏,给能量饮料的健康发展带来隐患。近年来关于特殊用途饮料的副作用报道时有发生,如根据新华网近日的报道,一项最新研究显示,逾半数青年饮用功能饮料后出现呕吐、胸痛、甚至癫痫等副作用,研究人员说,绝大多数出现不良反应者均未超过日均一至两瓶的建议饮用量上限,因此,制定相关标准,加强特殊用途饮料的健康评估很有必要。
  而苏打水作为近年来火热的产品,由于并无统一性的标准,导致市场混乱,一些企业将人工苏打水当成天然苏打水进行售卖。为此,中国饮料协会在2016年出台了团体标准《苏打水饮料》,而此次拟出台团体标准《饮用天然苏打水》也将对天然苏打水市场进行统一的产品定义和规范。
  团体标准由团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就苏打水而言其他协会也有类似标准已经出台。据悉,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团体标准《饮用天然苏打水》也已于2017年7月通过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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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食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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