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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重点商品市场实行“场长制”
作者: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近日,陕西省重点商品市场场长制启动仪式在西安民生百货解放路店举行。陕西省工商局市场处负责人宣读了《重点商品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场长制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吉德为民生百货管理有限公司解放路店授予了陕西省重点商品市场场长制公示牌。据悉,这是全省首块场长制公示牌。
  据介绍,场长制是为了更好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建立的一项工作联系制度。公示牌既是一块责任牌,也是一份“军令状”。要夯实经营者责任。经营者是市场的主体,要审查商户的主体资格、健全商品质量追溯制度、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狠抓商户的诚信建设。强化联络员责任。联络员是辖区“网格化”监管的责任人,要确保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督促经营者履行年报义务,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依法开展市场检查工作,规范商场促销行为。落实场长责任。场长是场长制的核心,由各级领导干部兼任,要强化领导责任,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加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场长要严格履行工商服务和监管职责,不得插手和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更不能接受和谋取任何报酬和利益。
  按照要求,6月底前,省局、市级局、县级局、基层所监管商品市场的场长制体系要全面建立,各市、县、区、乡镇(街办)辖区内的重点商品市场都要有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负责人“认领”担任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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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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