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维护市场秩序 丰台工商在行动
办结两起违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件
作者:高建州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稽查大队正式办结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这两起案件是自今年1月1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北京市工商系统办结的首批违法案件。
  上述两起案件中,当事人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在公司网站上宣称“该公司总资产超过2.5亿元,员工人数达3000余人,在全国市场设有30多家店面”;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宣传“京华时报联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举办‘北京首届教育公信大典’,我公司被评为‘最具公信力少儿机构’”。经查,以上宣传内容均与事实不符。根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丰台工商分局对上述当事人分别作出罚款70万元的处罚决定。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企业为彰显公司实力,获得交易相关方的信任,在公司自办的网站上下足功夫,对企业的存续时间、规模、所获奖励、同行业地位等内容进行精心包装,夸大宣传。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商业诚信,也是触犯新《不正当竞争法》的违法行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大大提高了对这种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没款从1万元提高到最高200万元,情节严重的还可吊销营业执照。
(高建州)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办结两起违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件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