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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雾锁港致邮轮游取消回程机票费谁承担
作者:徐文智


    ■本报记者 徐文智
  一场罕见的大雾,让歌诗达赛琳娜号邮轮无法在上海吴淞港靠岸,许多购买船票的游客不得不遗憾踏上返程。西安消费者周女士的两位家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因为返程交通费用的承担问题与承接旅行社发生了分歧。专家认为,变更交通方式,消费者和经营者应该进行协商。
邮轮航次被取消
  今年3月28日,西安消费者周女士的父母在陕西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海外旅行社)的安排下,从西安乘坐火车前往上海,按照双方签订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的计划安排,将在3月29日下午4点左右在上海吴淞港登上歌诗达赛琳娜号邮轮,开启上海-福冈-长崎的赛琳娜号8日游行程,并将于4月4日乘坐火车返回西安,完成这次旅游行程。
  3月29日,由于上海当地出现多年同期罕见的大雾天气,赛琳娜号邮轮无法进港靠岸。第二天陕西海外旅行社接到了歌诗达邮轮船务(上海)有限公司的正式通知,“由于上海吴淞港的持续大雾天气,航道始终处于封闭状态”,赛琳娜号3月29日出发的航次取消。
  在该通知中,给原本计划参加本次航次的游客同时提供了退票、补偿、折扣等解决方案。
  周女士获悉邮轮无法成行后,安排老人乘坐当天的飞机返回了西安。旅行社安排专车将两位老人送往机场。
费用结算起争议
  周女士在父母返回西安后,随即与陕西海外旅行社接洽退款事宜,但在费用结算上双方发生了争议。
  此前周女士已向旅行社支付了8600元的旅游合同金额全款,包括西安-上海的往返火车硬卧票款和赛琳娜号邮轮的费用。按照通知和合同的规定,陕西海外旅行社向周女士返还的费用包括:赛琳娜号邮轮退款6398元,两人共计800元保险补偿费用以及4月4日的返程火车硬卧款662元。但是,就旅行社是否该承担两位老人从上海返回西安的飞机票款2120元的问题上,双方出现了较大的分歧。
  周女士认为,当时事发突然,两位70多岁的老人无法登船,在陌生的异地他乡滞留,对老人身体和心理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因此,在获悉没有当日返回西安的硬卧车票后,她选择了飞机这种交通工具。周女士认为,这笔费用旅行社方面应当承担。
  陕西海外旅行社认为,在获悉邮轮取消后,旅行社打算购买从上海或杭州返回西安的高铁票,消费者在没有提前与旅行社沟通商量的情况下,个人选择购买飞机票返回西安,这笔费用旅行社不应当承担。
双方应协商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巨黎江认为,《旅游法》针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旅游行程的取消,规定旅游者和旅行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在扣除实际已经发生的费用后,余款应当退还给旅游者。由此发生的交通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共同承担,食宿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由于双方签署的是包价合同,旅行社负责整个旅行过程中的交通工具费用的支付和交通方式的选择,因此,当原来的交通方式不能继续成行的时候,旅游者要在与旅行社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后,才能变更交通方式。
  针对双方在飞机票款谁来承担问题上的分歧,巨黎江建议消费者和旅行社双方坐下来充分协商。他还提醒消费者,在签署旅游合同之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条款对于消费者和旅行社的义务权利都做了详尽的描述。同时,要认识到旅游是需要旅行社和消费者双方共同协助完成的一次消费过程,应当充分理解不可抗力因素对旅游行程带来的影响,在费用计算、交通方式选择等方面充分协商,从而完成一次圆满的出行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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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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