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工信部在北京召开京津冀三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协调会议。
此次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将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要求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履行回收利用主体责任,其他企业则在各环节履行好相应责任。
在就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进行说明时,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指出,要完善京津冀试点实施方案,打破地域界限,明确参与试点工作的重点企业和项目。
此外,本次回收行动将建立溯源管理体系,启动溯源管理平台上线,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 (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