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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肚脐被揭伤 家政补偿3500元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婴儿刚出生5天,月嫂在取下肚脐贴时造成婴儿腹部2%挫伤,花费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3324.26元。近日,经山东省曲阜市市场监管局调解,消费者张女士与曲阜市某家政服务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家政公司补偿张女士3500元。
  2017年9月20日,张女士与曲阜市某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委托家政服务职介协议》,约定雇佣一位高等级月嫂,服务期限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20日,费用合计7200元。为怕小宝宝着凉,张女士产后出院的当晚,让月嫂为孩子贴上肚脐贴。次日上午,月嫂为婴儿揭下肚脐贴时,婴儿腹部肚脐皮肤被粘下了一块。事情发生后,张女士夫妻多次带孩子前往北京儿童医院诊治,产生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3324.26元。张女士与家政服务公司协商,因双方分歧较大而无果。今年5月10日,张女士向曲阜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曲阜市市场监管局消费纠纷“和为贵”调解室,指定两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与张女士沟通。经调解员多次耐心调解,近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女士获得补偿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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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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