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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肥后瓜苗死亡 消费者索赔遭拒
作者:王赠超 王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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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孟先生提供的检测报告。
■王赠超 本报记者 王照重 文/摄
  “济南民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民强生物公司)生产的水冲肥不合格,致使我种植的甜瓜大量死叶,损失惨重,要求赔偿遭到拒绝。”日前,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的孟先生拿着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瓜苗大量死叶
  孟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初,他花200元购买了4袋标称由济南民强生物公司生产的齐家裕系列之平衡型(20-20-20+TE)肥料,为自家种植的甜瓜施肥。
  “当天早上我为大棚里的甜瓜施肥,到了傍晚我到大棚查看时发现,甜瓜出现了大量的死叶。”孟先生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使用的肥料出了问题,于是他把使用肥料的情况反映给了济南民强生物公司,但只得到了化肥没有质量问题的答复。
  “早上施肥过后到傍晚发现问题,中间这段时间我没有进过大棚,况且施肥前甜瓜的生长还很正常。”4月9日,孟先生将使用的化肥送往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化肥检验不合格
  近日,记者在孟先生提供的由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上看到:“总养分(N+P2O5+K2O)含量,技术要求为≥60.0%,检验结果为56%,单项判定不合格;总氯(N)含量,技术要求≥(20.0-1.5)%,检验结果为15.3%,单项判定不合格;钾(K2O)含量,技术要求≥(20.0-1.5)%,检验结果为17.8%,单项判定不合格。”产品质量综合判定栏显示“该样本按NY1107-2010标准检验不符合要求”。
  孟先生拿着这份《检验报告》再次找到济南民强生物公司,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2万元,遭到了拒绝。
  孟先生告诉记者,大棚中死亡的瓜苗已经处理掉了,当初自己购买瓜苗花费了约3000元,甜瓜成熟后大概能卖3万元,这笔损失应当由济南民强生物公司承担。
  5月24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济南民强生物公司负责业务的李经理。李经理表示,孟先生种植的甜瓜出现问题,可能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该公司对上述《检验报告》的结果并不认同,要求再次检验,如果化肥真有问题,会对孟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对于“操作不当”的说法,孟先生并不认可。他表示自家从父辈开始就种植甜瓜,自己也有着多年的种植经验,并且水冲肥的操作过程并不复杂,不可能是自己操作不当引起的。孟先生同意济南民强生物公司提出的重新检验的要求,但要求该公司派员与自己一同前往送检。
  记者向李经理索取该批肥料的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截至发稿前,对方未提供。
市场监管局将再次检验
  山东齐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玉春表示,孟先生提供的《检验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维权的凭据。关于赔偿,孙玉春认为,一方面,孟先生需要证明瓜苗死亡和使用济南民强生物公司的化肥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即瓜苗死亡是使用该肥料造成的。另一方面,损失的数额需要第三方评估。由于孟先生已将死亡的瓜苗处理掉,在取证和维权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孙玉春提醒农户,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购买了保险的要及时申请定损,没有购买保险的要及时申请公证处前来公证,或寻求第三方评估、作证。
  郓城县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该中心已受理孟先生的投诉,“我们将会对孟先生所购买的化肥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与孟先生所提供的《检验报告》进行比对,如果确认是化肥出了问题,我们将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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