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桑雪骐
经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前期调研和梳理,发现目前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假打折误导消费者。部分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存在“先提价、后打折”“先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予销售”“不如实全面披露促销活动规则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单方面变更甚至撤销促销活动”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部分网络交易平台未按照《广告法》规定审查把关,违规提供广告链接、发布服务,擅自发布应当经过依法审批的商品和服务的广告。一些网络经营者使用违反《广告法》规定的用语开展广告宣传。
拟定不公平格式条款。部分网络经营者制定的合同格式条款中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混淆“订金”与“定金”,未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规则以及优惠券的使用方法,不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刷单炒信。一些平台内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虚构自身的商业信誉,或恶意评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网络交易平台对此类行为监督处置力度不够,甚至有部分内部工作人员参与其中。
限制商家选择平台。有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利用其作为促销活动组织者的优势地位,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严重损害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负责人表示,电商企业应在加强企业自治的同时,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及时有效沟通。通过具有长久生命力的竞争手段,在行业内开展良性竞争,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