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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减压莫入“低价游”套路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随着高考结束,外出旅游放松,排上了很多考生和家长的日程。近日,辽宁省盘锦市工商局市场和企业信用监管分局与市消协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考生和家长提防旅游陷阱,理性消费、文明旅游、依法维权。
  部分旅行社在接待游客团队时,声称分文不赚只收成本,甚至低于成本价接待。在“零团费”旅游活动中,客源地组团社不付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费用,只负责输送客源。地接导游以引导游客购物和参加自费活动为主,地接社和导游的回扣项目较多。游客看似少交团费,实则花费更高。
  盘锦市工商局、市消协提醒考生和家长,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注意查看《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认真核实旅行社提供的行程单或行程计划书与约定是否一致;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
  此外,转团和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常见现象。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转团的前提是必须征得游客的同意,发生服务质量问题须由有合同关系的旅行社先行承担责任。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旅游纪念品时,不得购买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商品;不要轻信“老乡店”;购买商品后务必向经销者索取信誉卡、销售小票和发票等凭证。消费者如果在旅游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旅行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如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也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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