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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网速虚夸 消费者获2000元补偿
作者:李彬 朱海


  本报南昌讯(李彬 记者朱海)近日,江西省泰和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宽带网速夸大宣传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陈女士获得2000元补偿。
  今年3月份,陈女士在泰和县某通信公司办理的宽带服务套餐到期需要续约。该公司营业大厅服务员向陈女士推荐了“2018飞享套餐58超特活动”,称可将其原“飞享38套餐50M”升级为“飞享58套餐100M”,全家1-5人共享消费98元,免费安装使用100M宽带,协议期两年。陈女士于3月9日通过电话办理了该项业务。使用不久,陈女士发现电脑、手机和电视视频总是卡顿,无法正常使用。陈女士多次向通信公司反映情况,公司也多次派员检修,但始终没能解决。负责检修的师傅称,卡顿是公司设备和线路问题所致,目前的宽带线路非光纤,无法达到100M。得知这一情况后,陈女士来到泰和县消协投诉,认为该公司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之嫌,要求该公司立刻修复宽带达到100M,并给予适当补偿。
  受理投诉后,泰和县消协工作人员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该公司在宽带服务上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通信公司立即更换设备和光纤,确保宽带用户使用流畅,并补偿陈女士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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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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