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E论坛
处理废弃共享单车应分而治之
作者:冯海宁
图片


    资料图片
  因过量投放、企业倒闭等问题,使街头出现大量废弃闲置的共享单车,挤占公共道路资源。今年4月,广州开始大规模清理废弃共享单车。据最新统计,广州已有废弃共享单车30多万辆,其清理回收是行业目前最为突出的问题。
  如今,很多城市废弃共享单车变成了“城市垃圾”,不仅挤占公共道路资源,还会污染城市环境,造成资源浪费。部分城市只是简单限制单车投放总量,而存量、废弃的共享单车如何回收处置,可以说是很多城市面临的难题。
  尽管去年十部门联合出台的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但实际上大多数运营企业未严格落实清理责任。
  解决废弃共享单车首先要落实运营企业清理责任。根据规定,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其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希望各地监督执法部门充分利用限制投放这一招来倒逼运营企业履行清理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城市发布“禁投令”后,部分企业竟然偷偷投放共享单车。这也意味着限制投放未必很管用,不排除某些企业被限制投放后,利用监管漏洞偷偷投放。对此,除了强化监督管理,还要加大惩罚力度。
  不久前公布的 《上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披露,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明确区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产生的费用由运营企业承担。即执法部门代为清理、企业买单,这一做法可借鉴。
  最让监管部门头疼的问题是已经倒闭的企业,其废弃共享单车谁来清理?以上海为例,去年上海有12家共享单车企业,而如今能联系上的仅4家企业,其余8家均已“失联”。
  企业倒闭,清理单车的责任似乎只能落到监管者头上,但《物权法》规定了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性及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即清理单车所引发的成本不应由财政或者通过行政执法来负担。
  笔者以为,清理倒闭企业的废弃共享单车,可以有两个办法:要么由执法部门代为清理,鼓励志愿者参与,以降低清理成本;而处理废旧车辆的费用可用于支付部分成本。要么在运营企业倒闭的情况下,由单车生产企业承担回收责任。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中提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作为共享单车生产企业,既然在销售中获益了,就有义务承担回收责任,但这需要在共享单车政策法规中予以明确。
  广州废弃的共享单车目前高达30多万辆,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须及时清理这种“垃圾”,而解决的办法,除严格控制投放总量外,对存量、废弃的共享单车应当分而治之,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当务之急是,一方面严格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监督正常运营企业落实清理回收责任。另一方面,各城市应加快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运营企业倒闭后废弃共享单车如何清理回收。这两手都要“硬”。
(冯海宁)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8 版:网购】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处理废弃共享单车应分而治之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