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7月12日,记者从湖北省消委会发布的今年上半年消费投诉分析报告中了解到,商家不履行合同、预付式消费和媒体购物成消费者投诉的三大难点。
报告显示,商家不履行合同问题最突出,投诉量居第一位。上半年,湖北省消费者组织共受理合同类投诉7407件,占投诉总量的29%,居投诉性质分类第一位。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不平等格式条款。一些经营者采取虚假宣传手段忽悠消费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以行业惯例和商业秘密为由使消费者被动接受不平等格式条款。此类投诉主要涉及生活社会服务、交通工具、文化娱乐体育、通信、互联网、家装、商品房销售等行业。
媒体购物维权难。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电视广播类购物投诉548件,占销售服务类投诉的2%。消费者通过媒体广告购物(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广播购物)是常见的消费方式。足不出户就能购买各种商品,在为消费者带来方便的同时,各类问题随之而来。投诉涉及的问题主要有:商品质量问题,媒体不间断滚动播放购物广告,涉嫌夸大宣传,购买后存在货不对板等质量问题;不提供验货,电视购物通常委托第三方送货,一般不提供验货和调试服务,甚至先交钱后验货;售后无“三包”服务,消费者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时,商家、厂家、媒体平台之间互相推诿,不履行“三包”义务;媒体广告把关不严,相关媒体只注重经济效益,对商家投放的广告未加审核和约束,存在虚假宣传坑害消费者的情况。
此外,预付式消费痼疾难解。上半年,湖北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预付消费类投诉3278件,占投诉总量的12.8%。投诉主要涉及商家跑路、发卡主体变更、预付卡约定不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