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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草案征求意见截止 起征点是否调整引关注
作者: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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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峰
  7月28日,备受瞩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中国人大网显示,一个月来共收到意见数超过13万条。
  据记者了解,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之后,6月29日通过中国人大网正式向社会大众公开并征求意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关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个税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开门立法、科学立法的体现,个人提交的意见会被分类归纳整理,供决策者参考,有时候对决策还可能起到关键性作用。全国人大除了通过网上搜集网民意见外,还会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收集媒体相关报道等形式来收集社会意见,这次个税法草案修正的社会参与度比较广。
  我国个税历史上共经历了七次修正,这次力度最大,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原则,特别是致力于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草案的最大亮点是“综合与分类征收”迈出实质步伐,将此前分类课征的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征税,迈出了综合与分类个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草案将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月(6万元/年),将3%、10%和20%三档降低税率适用范围大幅扩大,可以降低多数人的税负。此外,草案还新增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5项专项附加扣除等内容。“此次个税改革,其影响是多方面的,而且有些影响是深远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岳希明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劳动收入合并在一起,实行综合课征,对于纠正之前因收入来源不同所导致的税负不公,具有显著的作用。另外,此次个税改革,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从税收结构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税收收入以商品课税为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和税收占比都很低,导致个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很难发挥作用,这个问题需要引起注意。个税改革应从社会公正和整体税收结构的角度来考虑,尽量避免就个税而论个税的做法。
  个税的起征点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税法草案一审时,部分委员建议提高起征点至6000元至10000元不等。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上班一族也认为,当前5000元每月的个税起征点偏低,应该适度提高。也有部分专家认为,考虑到低档税率范围扩大和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效果,目前5000元每月的起征点标准是合适的。
  部分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虽然现在草案建议起征点为5000元,但也不是没有变动的可能。2011年时,个税草案建议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但经过听取各方意见后,最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此次个税起征点会否调整,备受外界关注。
  施正文认为,考虑到这次超额累进税率适用的收入不再只是工资薪金,还包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收入,以及国际个税税率和级距标准,应该进一步扩大目前税率级距范围,并降低45%的最高边际税率。
  另外,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此次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此次个税修正,是一次重大的突破也是一次革命,解决了过去很多年想解决却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草案增加了反避税条款,防止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税,非常必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个税的漏洞堵住了,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律的严肃性,更好地体现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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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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