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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管并非为网贷背书
作者:赵冰涛


  上线银行存管系统是网贷机构合规建设的重要一步,有人甚至认为存管银行是网贷机构的增信机构。因此,在有些上线存管系统的网贷平台出现问题后,一些网贷投资人认为存管银行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甚至采取了较为过激的方式围堵银行经营网点“维权”,致使银行机构日常经营和声誉受到影响。“特别要说明的是,存管银行的存管行为并非对网贷交易行为提供银行信用背书。”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提醒说,存管主要是为了解决支付规范问题,只要符合委托人的意志,存管银行依据指令进行资金划转。对于投资的风险则需要投资人自我判别,资金渠道不能作为防范风险的渠道。
  据了解,在网贷平台上线资金存管之前,网贷平台多存在资金池现象,甚至可以轻松卷款跑路。为此,2016年8月24日四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2017年2月22日,《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下发。为隔离相关风险,保护存管银行的合法权益,《指引》明确了存管银行的免责条款。第一,《指引》第二条规定:存管银行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第二,《指引》第二十条规定:存管银行不承担借款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审核责任,不对网络借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三,《指引》第二十二条规定:存管银行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用风险;第四,《指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网贷机构不得用存管银行做营销宣传。
  “《办法》和《指引》厘清了网贷机构与存管银行的职责边界和责任义务。”卜祥瑞强调,存管将投资人的资金账户与借款人的资金账户一一对应,网贷平台不能直接接触投资人的资金,大幅降低了平台跑路的风险。
  近期,一大批网贷平台集中“爆雷”,其中不乏上线了银行存管系统的平台。一些投资人疑惑,上线了银行存管还出问题,那存管还有什么用?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上线存管后,即便平台出现了兑付风险,从存管银行处也可以看到谁出借了钱、谁拿走了钱,这样的链条完整清晰,便于相关部门进行追查。可以说,正因为有存管,才为后续平台存量业务处理打好了基础。
  在卜祥瑞看来,存管银行必须“不越监管底线、不踩规章红线、不碰违法违规高压线”,审慎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好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信息报告等职责。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依据《办法》和《指引》规定,存管银行不参与上述主体间的纠纷解决。但是,如果存管银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义务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卜祥瑞说。 (赵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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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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