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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度化顺应健康时尚趋势,《浓香型白酒》国标征求意见
低度酒不应高于45度
作者: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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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芳忠/摄
■本报记者 孟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浓香型白酒》(报批稿)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4日。新标准代替了原有的GB/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以下简称“旧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在产品定义、酸酯总量、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业内人士表示,新标准将成为衡量、验证浓香型白酒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强调传统地位
  浓香型白酒在我国白酒行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一直占据着白酒消费的主流市场。伴随酿酒技术和工艺的不断进步与创新,近年来白酒香型日渐增多,各种流派相继涌现。由于上一次的国标修订要追溯到十余年之前,当下,浓香型白酒的细分品类日渐丰富,已难以用十年前的标准来涵盖今天的成长与创新。
  在具体内容上,新标准修改了浓香型白酒英文名称。在旧标准GB/T10781.1-2006中,浓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称为strongflavourChinesespirits,修订后的标准将其英文名称改为nongxiangxingbaijiu。从意译到直译的转变,目的是强调白酒的传统地位,同时明确的名称分类更利于白酒国际化的推进。
  新标准将浓香型白酒的定义修改为“以粮谷为原料,采用浓香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泥窖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
  新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宋全厚表示,此次修订在定义中不再强调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增加了“浓香大曲”“糖化发酵剂”“泥窖”等关键词,更加严格地将固态法白酒与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进行了区分;同时,将旧标准中的“勾兑”改成“勾调”,更有益于消费者的正确理解。
增加酸酯总量概念
  新标准一处很重要的修订,就是解决了低度浓香白酒在市面上放久了必然有“总酯低于国标”这一问题。浓香型白酒的特点是窖香浓郁,香味协调,香味主要来源于己酸乙酯。但因为酯类物质会随着时间发生水解反应变成酸类物质和醇类物质,出厂时的总酸、总酯检测数据可能随着市场流通时间发生变化,导致产品指标不再合格。
  为了解决白酒产品货架期抽检中客观存在的“酸增酯减”现象,新标准增加了酸酯总量的定义,具体表述为“单位体积白酒中总酸和总酯的总含量”,且规定酸酯总量以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毫摩尔数表示,单位为mmol/L(毫摩尔每升的溶液)。根据浓香型白酒样品的检测数据,酸酯总量设置如下:酸酯总量 (高度酒优级)≥35.0mmol/L;酸酯总量(高度酒一级)≥30.0mmol/L;酸酯总量(低度酒优级)≥25.0mmol/L;酸酯总量(低度酒一级)≥20.0mmol/L。
  由于风味物质评测标准发生变化,新标准对高度酒感官要求和低度酒感官要求在“色泽和外观、香气、口味口感、风格”的相关描述上进行了修改。主要是将旧标准中“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改为新版“窖香为主的、舒适的复合香气”,弱化了己酸乙酯的概念,强调窖香,这也是与浓香型白酒定义中取消了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相互呼应。
  宋河酒业总裁朱景升认为,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每次改版升级,都是与时俱进,充分听取各界广泛意见的产物。新国家标准的调整,拓宽了消费者对浓香型白酒香味的更多要求,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生产企业更好掌控生产。
顺应低度化趋势
  与已经在审定阶段的新《清香型白酒》标准中直接不再区分高度酒与低度酒不同,新标准调整了浓香型白酒高度酒和低度酒的酒精度指标,将浓香型白酒的酒精度调整为高度酒:45%vol≤酒精度≤68%vol,低度酒:25%vol≤酒精度<45%vol。
  对酒精度的调整,其目的就是顺应市场的低度化趋势。“目前,42度以下的低度白酒已占市场销售50%,50度以下的降度白酒和低度白酒已经占到白酒市场90%以上的份额。”中国酒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宋书玉在2017年召开的低度白酒发展高峰论坛的发言,早已表明中国白酒低度化趋势不可逆转,低度化是顺应健康化、时尚化趋势。
  中国酿酒大师、酒传统酿制技艺第22代传承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宿义认为,新标准的修订内容,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变化及消费升级进行,通过兼顾专业性与通俗性,引导消费市场深入了解和解读浓香型白酒的品质,从而为融入国际市场打下基础,更加科学、严谨、合理的反映了白酒产品的自然属性,大力扩展了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市场空间。
推进白酒国际化
  新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由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酒业协会等共同起草。
  多位专家表示,新标准将成为衡量、验证浓香型白酒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张宿义表示,在理化指标上,将总酸和总酯分别根据其分析方法折算成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毫摩尔数加和以表示产品中的酸酯总量,将己酸和己酸乙酯的含量进行合并计算代替原标准中的己酸乙酯含量——这些内容的修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消费者的白酒产品货架期抽检客观存在的“酸增酯减”问题。
  宋全厚认为,对于低度浓香白酒生产企业来说,新标准更加科学、严谨、合理,有利于企业指导生产,保障了食品安全,提升了低度浓香白酒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对企业是个重大利好。
  重庆诗仙太白诗众酒业总经理邹江鹏则认为,此次新国标的修订,其目的就是通过建立新的品质和价值表达方式,在感官角度帮助消费者建立对酒的感觉、感知、感悟。而其背后,折射出来的是对消费者感受的重视和关注。当然,这种兼顾专业性和通俗性,便于专业鉴定和引导消费的白酒表达方式,除了能方便国内消费者感知白酒的品质,还能夯实中国白酒融入世界烈酒大家庭的基础,推进白酒的国际化。
  专家还表示,《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修订将会带动其他香型白酒标准的修订,进一步完善我国白酒技术标准体系,保障了我国传统优势白酒产业保持健康有序发展,还能促进我国酒精饮料市场逐渐与国际接轨,有助于我国相关产品“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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