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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网贷自查工作
作者:钟毓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金融局发布《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先后开展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工作。《通知》明确,此次自查的主体为收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2016年8月24日前设立且从事网络借贷业务、尚在正常运营的机构。自查标准参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通知》指出,自查报告原则上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10月15日。自查业务范围为截止到自查报告提交之日上月月末的机构存量业务。此外,自查报告还应包括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进度、存量业务规模和风险化解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风险隐患等。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合规检查是平台备案的前提条件,各地相继启动的检查,可视作一种备案提速的信号。(钟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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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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