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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定价原则 ●规范资费宣传 ●鼓励阶梯式定价
提速降费须提升用户获得感
作者:武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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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武晓莉
  提速降费工作已经历时三年多,网络覆盖和网络质量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对用户来说,在获得感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针对当前用户关注、市场竞争中的电信资费营销问题提出了规范性要求。《通知》细化了电信业务资费的定价原则,重申规范资费宣传、保障用户资费选择权等规定要求,并提出加强资费清单式公示、简化资费结构、鼓励资费优惠的指导意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鲁春丛对《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
服务短板影响用户感知
  据统计,我国4G用户数已达到13.26亿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也进入了大流量、低资费套餐的竞争时代。而随着提速降费的深入,用户关注的焦点也从电信业务资费高低转向资费方案的合理性和宣传的真实与否。
  鲁春丛说,相信很多用户都有这样的体会:在早晚高峰上下班的地铁里,大家可以放心流畅地刷微博看视频,年轻人随时随地拿起手机发视频录直播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也可以随时随地刷开一辆共享单车,极大地便利了出行……这些实实在在的变化,确实便利了、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而目前用户每月的通信花费可能只与看一场电影的成本相当。
  鲁春丛认为,提速降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用户在获得感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如何让用户获得感得到提升,正是这次工信部下发《通知》的初衷。
  从用户反映的主要问题看,目前大家关注的已经不是纯粹的提速降费问题,而是对企业提供的电信服务的体验不是很满意,包括资费复杂不好理解、老用户选择资费套餐受到一定限制、不限量资费套餐夸大宣传等,这些都成为了影响用户感知的减分项。鲁春丛说,这次工信部发布《通知》,正是针对提速降费中企业服务的短板,要求企业进一步规范资费营销行为,引导企业将市场竞争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体验、提升用户感知上,让广大用户切实感受到电信行业质优价廉的通信服务。
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
  《通知》以用户关注的热点问题和诉求为出发点,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规范要求和引导性建议,在保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发挥好政府的引导监督作用。
  据了解,对资费方案,《通知》从制定、执行到推广的全过程都提出了明确规范。《通知》要求,经营者要合理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资费方案中应当列明资费结构、收费项目、资费标准、计费原则、对应服务、办理条件、有效期限等内容,并做到简单清晰、用语规范、无歧义。特别是资费套餐结构应尽量简化,经营者在制定、执行打包销售的资费方案时,对涉及用户基本通信需求的固定语音、移动语音、短信息、宽带上网、移动流量等业务,应当同时提供各单项业务资费方案。
  鲁春丛指出,《通知》主要有三个方面要点。
  在用户选择权方面,主要重申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求电信企业在提供捆绑套餐的同时,必须提供单项业务资费方案;二是要求保证同类用户对在售套餐具有同等选择权,保证新老用户同权,不得限制老用户选择资费套餐。
  在资费合理定价方面,主要是提出了三个引导性方向:一是尽量简化套餐结构,鼓励电信企业探索推出阶梯式定价资费方案,与水价、电价简单计费模式类似,但不同的是要让用户越用越便宜,这也是本次《通知》中的一大亮点;二是随着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基本实现行政村网络全覆盖,为让农村用户尤其是边远地区群众、贫困群众以及低收入群体、残障人士等广大用户用得上、用得起通信服务,《通知》引导电信企业面向这些用户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三是围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电信企业为中小企业推出更加优惠的专线和宽带特色产品,降低用网成本,促进“双创”发展。
  在用户知情权方面,主要提出两点:一是为让用户选择到更加适合自己的资费方案,增强资费套餐的可比性,电信企业要进行资费清单式公示,向用户展示所有面向公众销售的资费方案,就像大家去餐厅拿到的点菜单一样清晰明了,这是本次《通知》中的又一大亮点;二是继续重申了规范宣传推广行为,对资费方案使用和限制条件要向用户清晰说明,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保障《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三大电信运营商在宣传不限量4G套餐时,都存在着刻意隐瞒或忽略限速现象情况,这也是造成用户感知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宣传推广资费方案时,应当全面、准确、通俗易懂,宣传内容应与其资费公示方案保持一致,尤其是对资费方案中的限制性条件以及有效期限、计费原则等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当履行提醒义务。对价外馈赠也需如实说明附加条件、馈赠内容、数量、终止时间等处理方式,不得虚假宣传、片面夸大或混淆资费优惠幅度,以及做出其他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通知》在保障落实方面也提出了两点措施,引导多方监督,形成合力。一方面,工信部及各地的电信监管机构将根据《通知》要求,督促电信企业落实好相关工作,比如要求经营者完善资费公示制度,做好资费清单式公示。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以及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资费专区,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销售的在售资费方案,所有未经公示的资费方案均不得向用户进行销售和收费。《通知》还首次提到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为用户推出根据使用量给予优惠折扣的阶梯定价式资费方案,并提出今年内在部分地区试点推出至少一种阶梯定价式资费方案,以满足部分用户的消费需求。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社会公众、媒体和用户的监督、提出改进服务的建议,都将更好地帮助电信企业切实规范资费营销行为,弥补工作短板、提升服务质量,营造通信行业良好的市场环境。
  “这些内容会是监管机构未来监督检查的重点,建议将其纳入到行风建设考核中,通过加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鲁春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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