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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维修两次 调解更换新机
作者:李彬 朱海


  本报南昌讯(李彬 记者朱海)近日,江西省泰和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冰箱维修引发的纠纷,商家最终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一台同型号同规格的新冰箱。
  据了解,2016年4月,消费者周女士在泰和县一家电器经销店花5000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冰箱,使用不到1年,出现了噪音等问题。周女士向商家反映情况。商家称属正常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冰箱的噪音由弱变强,周女士再次向商家反映情况。今年5月26日,商家派修理工上门维修,更换了风扇。可没过几天,噪音虽然消失了,但制冷的功能却没有了,冰箱里的食物全部变质。5月29日,商家再次派修理工维修,但一个多月都没有修好。周女士来到泰和县消协投诉,要求商家更换新的冰箱。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维修记录可退货。消协工作人员与商家联系协商后,最终,商家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一台同型号同规格的新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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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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