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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
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责令返还多收费89万元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工商系统开展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核查物业服务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9月4日,全市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49人次,检查物业服务企业170家,排查发现案件线索26条,责令限期返还违规收取的物业费89万元。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以承接普通住宅小区(不含高档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前期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监管对象。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莆田市工商系统联合住建、物价等部门,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核查,建立动态摸排台账。执法人员重点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强迫业主购买、使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违背业主意愿搭售商品、增加服务项目或者其他附加条件等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莆田市工商系统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将多收费用限期退还业主,对逾期拒不退还的,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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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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