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辽宁省质监局提醒
消防应急灯应急工作时间不足隐患大
作者:王文郁


    ■本报记者 王文郁
  10月10日,记者从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近期组织开展了消防应急灯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在9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消防应急灯样品中,有8批次基本功能试验项目不合格,应急工作时间难以保障。
  辽宁省质监局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通报中称,本次风险监测分别从批发市场及网络平台两类渠道采集消防应急灯样品60批次,主要依据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对产品的基本功能试验、重复转换性能、转换电压性能等指标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有51批次产品合格,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85%。其中,有8批次消防应急灯产品的基本功能试验项目不合格,4批次转换电压性能项目不合格,2批次重复转换性能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基本功能试验项目重点考核消防应急灯的应急工作时间,是否能达到标准规定的90分钟。如果应急工作时间不足,在发生火灾时,消防应急灯将提前断电,无法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展开灭火救援行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在特殊情况下,电网电压有可能出现较大幅度跌落后恢复的情况,转换电压性能考核的是消防应急灯及时识别电网电压变化并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状态变换的能力。转换电压性能不合格,会导致产品不能转入应急状态或转入应急状态后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产品功能失效,将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消防应急灯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多次经历电源的短时中断或跳变等异常情况,重复转换性能是考核产品适应类似异常情况并保证恢复后正常工作的能力。重复转换性能不合格,将导致产品功能异常,在紧急情况下也将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鉴于不合格消防应急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辽宁省质监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注意以下三点:
  1.到正规经营场所购买产品,购买时应关注产品外包装,看其是否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代号、是否有合格证等信息;
  2.购买时,除了要考虑性价比外,也要关注同类产品的均价,建议不要购买明显低于均价的产品;
  3.建筑商大批量购买时,最好联系企业索要检验报告,或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货检验。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0 版:家居·健康】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消防应急灯应急工作时间不足隐患大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