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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发布
基本药物由520种增加至685种
作者:孟刚


    ■本报记者 孟刚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近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于1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并坚持中西药并重原则,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含民族药)。
药物增加165种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8年版目录主要是在2012年版目录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而成。总体来看,2018年版目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增加了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含民族药),能够更好地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是优化了结构,突出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注重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新增品种包括了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等;三是进一步规范剂型、规格,685种药品涉及剂型1110余个、规格1810余个,这对于指导基本药物生产流通、招标采购、合理用药、支付报销、全程监管等将具有重要意义;四是强化了临床必需,这次目录调整新增的药品品种中,有11个药品为非医保药品,主要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药品,比如直接抗病毒药物索磷布韦维帕他韦,专家一致认为可以治愈丙肝,疗效确切。
坚持中西药并重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遴选国家基本药物时,要坚持中西药并重。此次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确定的调整原则也明确要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开展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工作时,对于中成药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充分尊重中医药特点,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单独组织中医药专家,按照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和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确定的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所明确的调整原则和程序,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调整后,基本药物目录的总品种数量为685种,其中,中西药的构成比例与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保持一致。
  国家卫健委表示,将继续坚持中西药并重的原则,按照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充分考虑中药特点,动态调整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结构和数量,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调入调出有标准
  从基本药物目录的既往实施情况来看,十分有必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实行动态管理。国家卫健委总结以往目录制定和调整的实践经验明确了调入和调出基本药物目录的标准。
  药品调入的标准为:一是结合疾病谱顺位、发病率、疾病负担等,满足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危急重症、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从已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中,遴选出适当数量基本药物。二是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医药行业发展创新,向中药(含民族药)、国产创新药倾斜。
  药品调出的标准则为:一是药品标准被取代的;二是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三是发生不良反应,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四是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者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五是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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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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