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涉及标称商标为爱玛、格林豪泰、niu、倍尔捷、金箭、绿能、台铃、新日、欧派等197个品牌,共计抽查722批次,检验合格449批次,合格率为62.19%。
今年5月至9月,原江苏省工商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扬州市、常州市、南通市、镇江市、泰州市、盐城市、宿迁市、沭阳县、泰兴市、淮安市、徐州市、连云港市共计15个地区进行了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
●检验依据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细则》、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动自行车宣传资料等)。
●检验项目
本次抽检对697批次商品进行了部分项目检验,涉及项目包括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重量)、续行里程、脚蹬间隙、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对25批次商品进行了全项检测。
●指标解读
本次抽检电动自行车商品共722批次,其中不合格273批次。不合格项目包括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重量)、脚蹬间隙、脚踏行驶能力、电动机功率、蓄电池的标称电压、整车道路行驶要求、百公里电耗、把立管安全线、轮胎宽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说明书的要求。
◎261批次最高车速不合格
车速过快将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容易导致车辆失控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本次抽检依据GB17761-1999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在抽查中有26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6.1%。导致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部分厂家片面地以速度快作为卖点来吸引消费者,而忽视了车速过快对交通安全可能产生的危害。也有部分企业限于自身的技术水平,车速控制措施不到位,加大了骑行者在骑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21批次制动性能(干态)不合格
与普通自行车相比,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太快时,车体重,整车的运动动能较大,自然会导致制动距离增大。本次抽查商品中有22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0.6%。
◎707批次整车重量不合格
本次抽查电动自行车有707批次不合格。目前电动自行车配置普遍提升,但均增加了整车重量,整车质量(重量)超标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重量过重会导致行车惯性增加,从而影响制动效果,同时,重量增加也会加大能量消耗,影响续行里程。
◎5批次脚蹬间隙不合格
脚蹬间隙不合格会造成电动自行车转弯时脚蹬触地,可能导致车辆失控将骑行者摔伤。本次抽查有21批次产品适用于此项目,其中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另外,本次抽查到的722个批次中有701个批次车型无中轴部件、飞轮部件、脚蹬部件,故脚蹬间隙项目不适用。
◎6批次百公里电耗不合格
一般电动自行车以电动骑行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若不合格将会影响电动自行车的电能消耗及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本次抽查的25批次产品中,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
◎25批次说明书要求均不合格
每辆电动自行车必须附有说明书,若说明书的要求不合格,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缺少或无正确的使用指导,可能会对消费者的使用和维护产生影响。本次抽查的25批次产品均不合格。
●消费警示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商品时应注意:
1.选品牌挑车型
注意选择知名企业的产品,不同的车型,其安全性及使用性能差别较大;
2.注意参考说明书
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车型的使用方法、保养方法、注意事项等具体信息;
3.三包凭证是否齐全
随车的配套附件、充电器、合格证、三包卡是否齐全,并索取销售凭证和维修凭证。应当要求经营者在凭证上详细填写有关内容,维护好合法权益。
(以上抽检数据信息由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供,江苏消费网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