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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客理财”拉人头搞传销
福建省高院公布2018年十起典型案例
作者:张轩宇 张文章


    ■张轩宇 本报记者 张文章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其中3起与消费有关,涉及理财、保险、网购、消费者隐私等问题。
●“沃客理财”传销活动案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妙等24人以“沃客理财”等投资理财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参与人缴纳的资金,所组成层级在3层以上,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均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8年2月9日,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影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王良妙等24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刑期,处1万元到2000万元不等罚金,没收违法所得财物上缴国库,继续追缴非法所得。
●购物网站客户信息泄露案
  被告人黄某鹏为获取他人购物网站上的客户订单,与被告人许某颖共谋利用黑客技术非法获取购物网站的后台登录数据,后由被告人黄某鹏登录购物网站后台修改已下订单顾客的联系方式、收货地址等,导致购物网站邮寄出去的产品无法准确送达到已下订单的客户,再由被告人黄某鹏指使被告人黄某祥按照正确的订单顾客的联系方式、收货地址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发货牟利。2017年5月21日起,被告人黄某鹏、黄某祥、许某颖分工合作非法侵入购物网站获取计算机系统购物订单数据,尔后通过上海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货并收取客户货款共计376925元。其中,造成被害单位莆田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的8个购物网站的客户订单异常,经济损失共计307783.02元。案发后,被告人黄某鹏、黄某祥赔偿莆田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
●人身保险合同案
  2016年3月31日,王某在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投保。2017年9月,王某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就诊,并被确诊为甲状腺右侧乳头状癌。同年11月,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以王某投保前患有甲状腺结节病史为由决定不予理赔,通知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保险费6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已尽说明和询问义务,故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关于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的抗辩不能成立,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应向王某支付保险金69万元。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上诉后,福州市中院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怠于履行审慎审查义务,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外几起典型案件还包括,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厦门马拉松赛生命权纠纷案、全国首例残联代为申请的人身保护令案、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厦门海关行政复议决定案、滥伐林木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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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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