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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鱼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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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某媒体一则关于三文鱼的报道引发了大众关注。报道称,我国青藏高原很早以前就开始养殖三文鱼,目前已经占据了国内三文鱼1/3的市场。
  报道发布后,微博上一位认证为水产专家的大V“开水族馆的生物男”转发该报道称,所谓国产三文鱼和消费者所熟知的三文鱼不是一种鱼,实际上是淡水虹鳟鱼。多家新媒体也转发名为“吃货研究所”的文章,直指媒体关于青藏高原养殖三文鱼的报道,其主要观点一是青藏高原养殖的“三文鱼”为虹鳟鱼,而大众常说的生食三文鱼是大西洋鲑;二是虹鳟鱼不能直接生吃,经过低温急冻处理的海水鱼生吃才相对安全。
  随后,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发布了《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其中明确规定,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鱼、银鲑等。此标准将备受争议的虹鳟鱼归入三文鱼行列,再次引发热议。
点评
应尊重消费者知情权
  近年来,虹鳟鱼和进口大西洋鲑鱼在进出口以及国内流通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规范、管理、约束和引导,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有些不良商家用虹鳟鱼来冒充大西洋鲑鱼来获取利益,除了对产业和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外,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针对这种现状,水产行业知名人士、北京海桥市场推广有限公司董事长樊旭兵建议,商品包装上除了标三文鱼外,还应该标注鱼的类别大西洋鲑或虹鳟鱼。
  在2018年5月份发生舆论风波时,就有专家表示应该在产品的宣传和包装上提醒消费者具体品种,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作为回应,上述《生食三文鱼》标准对产品标签作出明确要求:应标注原料鱼产地以及种名,让消费者清楚原料鱼来自哪里,并知晓产品的商品名及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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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版:3·15消费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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