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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行职责高质量为消费者服务
访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
作者:刘浩


      进入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活高品质需求成为主旋律,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开启新征程。当前,消费需求持续旺盛、消费升级日益加快、消费模式创新涌动。与此同时,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支付风险、信息滥用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监督权等还得不到有力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信心的提振和消费潜能的释放,阻碍着消费的发展进步、经济的健康发展。
  “3·15”前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目的是要让消费真正发挥拉动经济的引擎作用,为的是要让消费者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上海市消保委将带着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为消费者当好“娘家人”“代言人”,为经济发展做好“推动者”“促进者”。
  2019年,上海市消保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高品质生活”为己任,紧紧围绕落实“三大任务”、建设“五个中心”、打响“四大品牌”的总要求,精心组织好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和市消保委“信用,托起‘四大品牌’,开创城市未来”的工作主线,保持履职自信、创新自觉和实践自励,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上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确保诉求实现,着力提升消费争议的化解能力。始终坚定“消费者优先”的立场,真正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上下功夫。大力拓展消费争议化解的途径,充分依靠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原理,有序推进网上互动沟通、人工智能辅助、线上线下融合等调解方式。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支持诉讼等消费纠纷化解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诉求实现。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提升满足需求的服务能力。关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消费升级,关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引领下的共享、定制、健康等消费热点,以问题、需求和效率为导向,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综合运用消费调查、约谈评议、案例披露、热点追踪等方式,提升对商品和服务监督的有效性,不断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三是注重实践创新,尽力提升消费宣传的引导能力。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强与传统媒体的战略合作,强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开展更现代的“便民化”消费宣传活动,开发更时尚的“品质化”消费体验场所,倡导更进步的“低碳化”消费行为方式,打造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具有上海特质的消费维权宣传品牌。
  四是携手合作共赢,戮力提升共管共治的整合能力。进一步加强对维权统一性、协调性的认识,紧紧抓住维权体系共建、维权大事共管、维权问题共治的“关键点”和“发力点”,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同,与行业(企业)组织的配合,与社会维权资源的协作。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快对接消费者投诉处理的网络平台,加快推进维权经验的互鉴,加快实现维权的体系共建、治理共商和信息共享。“开放、创新、包容”是上海的鲜明城市品格。陶爱莲指出,这个品格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上,也体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和精度上,“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携起手来,上海的消费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消费对上海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定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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