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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亟待专门立法
作者:吴博峰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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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吴博峰 田珍祥
  随着信息技术水平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对于我们早已不再陌生。网络正凭借着其万物互联、超时空的优势,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与此同时,网络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受到广泛关注。而网络的隐蔽性、复杂性,更加剧了网络平台肆意野蛮生长的乱象。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纷纷就互联网相关议题建言献策,呼吁相关部门出台专门法规,对个人信息加以保护,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
界定信息保护范围
  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每天被几通来历不明的陌生电话“问候”已成人们的生活常态。要想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应该从信息源头保护上下狠功夫,在市场环境上严格把关。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在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因个人信息不当收集、滥用、泄露,导致公民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通过立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保护公民隐私和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网络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指出,互联网普及一方面为人们生活带来了便捷,但另一方面也对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造成了威胁和困扰。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对社会公众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法》对个人数据信息的保护范围加以界定,明确哪些信息属于个人基本信息,哪些信息属于应纳入法律保护的个人敏感信息和特别信息。另外,对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个人信息加以特别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认为,设立一个由政府主导的第三方监管机构专门保护个人隐私尤为重要。当民众发现个人隐私被侵犯时,知道找哪个机构解决问题。针对司法保护薄弱的问题,检察机关还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公益诉讼,特别是对侵害众多公民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侵害的行为,应当提起公益诉讼。
  在大数据时代,越来越多的软件应用程序采集涉及繁杂而庞大的大数据。对于构建我国大数据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全国人大代表史贵禄表示,如果不从立法层面上对大数据的管理加以规范,必将影响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一旦出现数据泄露,将出现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因此,大数据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亟待构建。
  史贵禄还认为,目前对于非法获取、盗用大数据的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必须通过立法打击,严惩非法获取、盗用大数据的行为。
重视人工智能安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这也是“人工智能”再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
  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董事长兼CEO周鸿祎认为,安全应该成为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国家对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建设高度重视,已分别在自动驾驶、城市大脑、医疗影像、智能语音、智能视觉五大领域批准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但人工智能网络安全领域还是空白。
  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个人隐私得不到很好的保护,无疑将伤害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一旦大家发现人工智能的应用会给日常生活带来威胁,这个产业就会在短时间内出现低谷。因此,制定相关法律不光是对用户的保护,对产业健康发展也至关重要。
  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在今年两会期间“部长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人脸识别、声音识别等新技术会遇到法律、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等问题,相关的法律规范、治理方式也要跟上。
合力优化网络环境
  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1.63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商品、服务类电商交易额30.61亿元,增长排名靠前。
  为维护消费者在网络消费领域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不仅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治保障,也为电商行业注入转型升级的法治动力。“完善相关监管政策,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不法商家与假冒伪劣的生产与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健康。”全国人大代表、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建议,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持续把更多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带到低线市场,满足农村消费者日益多元化消费需求。
  去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发布《品质消费与消费者认知调查报告》,指出了我国农村消费短板明显,农民消费信心、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相对不足的现状。
  全国人大代表梁倩娟认为,社会各界应更加关注网络营商环境,执法机关、电商平台、商家、消费者应共同对网络恶意行为进行全面打击。“让好人一路绿灯,让坏人寸步难行。”今年两会期间,梁倩娟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这句话,并呼吁社会关注网络营商环境。
  从事基层电商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华茜也长期关注网络消费维权。在她看来,只有不断优化网络营商环境、让良币驱逐劣币,才能让“新消费”对经济发展产生更大的推动力。在数字时代优化网络营商环境,除了技术带给商家更多能力,还需要政府、平台、商家和消费者等各方联动形成合力。
  针对公众关心的网络消费环境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白清元透露,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加强管理,及时发现网上违法行为并严厉处置。此外,电商平台也应依靠自身技术手段,积极开展平台自治,并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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