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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超九成电动自行车质量不过关
作者:操安娜 朱海


      本报南昌讯(操安娜 记者朱海)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在被抽检的75家电动自行车商家中,合格7家,不合格68家,商品合格率仅为9.3%。
  2018年,受原江西省工商局的委托,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了江西省九江、南昌、吉安、赣州、宜春、抚州等6个地级市及共青城、安福县、南城县等3个省管县流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其中:九江、南昌各抽检商家10家,全部不合格。吉安、赣州各抽检商家10家,各合格1家,合格率均为10%;宜春抽检商家10家,合格3家,合格率为30%;抚州抽检商家10家,合格2家,合格率为20%。共青城、安福县、南城县各抽检商家5家,全部不合格。
  据介绍,本次抽检发现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突出的质量问题,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蓄电池的标称电压、轮胎宽度等。经分析,不合格产品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谋求自身利益,没有严格按照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生产,盲目追求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从而忽视了安全性能,导致生产出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看起来像摩托车,跑起来也像摩托车。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此次抽检发现的问题,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销售,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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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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