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餐饮服务环节对畜肉、水产品、淀粉制品等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进行的监督抽检结果,其中31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服务环节对畜肉、水产品、淀粉制品等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样品69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61批次,不合格样品31批次。
山东品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牛肉中克伦特罗项目不合格。
临沂高新区龙湖大酒店使用的生羊肉中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
金乡县金乡街道瑞祥饭店使用的生羊肉中克伦特罗项目不合格。
徐州油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邹城油龙大厦使用的生羊排中克伦特罗项目不合格。
山东孙武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鲤鱼中地西泮项目不合格。
惠民县孙武镇新城美食城使用的鲤鱼中地西泮项目不合格。
陵县海正鱼馆使用的生淡水鱼(鲤鱼)中地西泮项目不合格。
宁津县禧瑞大酒店使用的草鱼(淡水鱼)中地西泮项目不合格。
郯城县冯家羊肉馆使用的鲜活河虾中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兰陵县张进涛牛肉汤馆使用的河虾(生)中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