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59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样品10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个别项目不合格,其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本次共抽检肉制品30批次、饮料20批次、糖果制品20批次、蔬菜制品50批次、炒货及坚果制品5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0批次、食用农产品30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方便食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待确认样品1批次(相关信息待确认后予以公告);豆制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2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宝清县家乐购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南阳汇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胃素鸡丁(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0-9),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牡丹江市西安区霖源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太康县湘味源食品厂生产的开心农场(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0-2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大众家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富味食品厂生产的巴西烤肉味(豆制品)(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1-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大众家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潮安区庵埠富味食品厂生产的香菇牛肉豆制品(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1-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牡丹江市西安区霖源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许昌非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面制食品(豆角干)(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1-25),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牡丹江市西安区霖源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尉氏县天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汁魔片(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2-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鸡西市鸡冠区东风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洛阳市周小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色豆腐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1-26),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大众家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宿州市双生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面筋(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1-18),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漠河鼎峰超市销售的标称雎县林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板筋(调味面制食品)(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9-1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伊春市伊春区辣莊重庆老火锅店销售的标称伊春万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辣莊(女儿红)46°(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7-5),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