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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游客入“黑名单”
作者:文可


      本报讯 笔者近日从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获悉,今年5月,该中心首次向市旅游主管部门报送违法采挖竹笋、非法揽客、倒卖门票等4例旅游不文明行为,经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符合应被惩处的不文明行为,按照《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的4人已被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采取了罚款、行政拘留、限制购票参观景区等联合惩戒措施,4名游客纳入旅游不文明游客记录信息保存期限均为3年。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属公园也将按照《办法》采取相应措施,比如将这4名游客的基本信息录入市属公园的游客入园系统等。
  根据《办法》相关条文规定,旅行社对在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可以不提供服务,不予办理组团出境旅游。各旅游经营单位在旅游高峰期间,可以限制其购票参观景区、入住酒店、参团旅游。旅游主管部门在审查旅行社出境旅游团队名单时,对在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对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一定的警示约束措施。 (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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