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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2批次鱼类挥发性盐基氮超标
作者: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7月22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发布了食品抽检结果,有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其中2批次鱼类检出挥发性盐基氮超标。
  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组织抽检18类食品共430批次样品,合格样品42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抽检食用农产品60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冷冻饮品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此次抽检的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等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包括:双阳区红旗冷冻食品销售处销售的标称梅河口市宁辉天泉冷冻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拔巴凉冰棍样品,大肠菌群检出值超过标准值;长春市新华海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明太鱼样品,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100mg/100g,长春市新华海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冰鲜带鱼样品,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50.0mg/100g,该项目标准规定应≤30mg/100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已通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梅河口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长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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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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