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冯铄涵 记者朱海)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重点为:生产饮料(固体饮料)、糖果制品、方便食品、代用茶、配制酒等产品,但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制药”“药业”“保健”等字样的;保健食品虚假标注或者虚假宣传的;普通食品标注或者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虚假宣传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重点查处“四类行为”: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等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食品作虚假或导致消费者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或者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及虚假宣传的行为;发布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和利用健康养生节目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未在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