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网络交易平台市场监管工作。该局成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监管合力,重点监测本辖区内网络经营主体是否存在虚构交易、利用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网络经营主体在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履行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并自觉承担经营者义务,积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报记者董芳忠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