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吴筠 记者吴采平)2月2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要求严格按照《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工作。
严禁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公共秩序和有损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
严禁发布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以及野生动物捕猎工具相关的违法广告。
严禁发布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和涉及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违法广告。
严禁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严禁假借预防、控制疫情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违法宣传。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介发布广告,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广告发布前真实性、合法性审查责任。
广告协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等广告相关人要加强行业自律,严格管控广告行为,主动杜绝不法广告,积极支持配合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