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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长租公寓平台“借疫谋利”自毁前程
作者:余明辉


  长租公寓平台“借疫谋利”不仅损害租户利益,也破坏自身名声,最终迫使消费者用脚投票,葬送自己的发展前程。
■余明辉
  近来不少业主和租客反映,有互联网长租公寓平台存在趁机涨价、吃差价甚至违约赶客等情况。就媒体调查的情况看,时下国内一些长租公寓平台“借疫谋利”的方式,一是“借疫涨价”,即在疫情期间提高房租;二是“借疫吃差价”,即一方面要求业主疫情期间免房租,短则要求免1个月、长则免3个月,另一方面给租客的优惠非常有限,比如最多只给10天的免租优惠,且还要强制折算成平台代金券等形式;三是“借疫赶客”,即长租客户租约未到期即被长租公寓平台要求 “自己主动退租”“找个地方换租”,理由是“疫情是不可抗力”。
  在相关各地疫情依然吃紧,社会各方为夺取抗疫阻击战胜利积极努力之时,部分长租公寓平台这种“借疫谋利”的行为,很是令人不齿,注定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得不偿失。
  先说“借疫涨价”,即便如相关长租公寓平台说的那样,他们没有普遍涨价,只是个别租客长租转短租的小幅涨价,但其引起租客的“借疫涨价”等质疑,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其没有明码标价,事前解释等服务工作也不到位,是服务质量不高的表现。如果相关长租公寓平台服务质量足够高,明码标价合理,租客对相关服务价格早就了然于胸,也就不会对价格变动反应强烈。
  而“借疫吃差价”,不少长租公寓平台以疫情为由,软胁迫、骗取业主一定时段免租金等优惠后,却大部分据为己有,只给予租客很小的部分优惠,并以所谓平台优惠券代替租金减免,明显有耍无赖、耍小聪明乃至欺诈的嫌疑,丢掉的是起码经营诚信,看似获得一时的小利,其实却损失了长远的声誉,得不偿失。
  至于用 “疫情不可抗力”等理由“借疫赶客”,更是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订立后“非法定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得单方面撤销的规定,需要相关监管部门予以干预和纠正。
  部分长租公寓平台敢 “借疫谋利”,固然有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压力增大的原因,但根本上还是因为此前的经营策略有问题,即 “先租再赁”的“吃差价”模式下营利手段单一,在疫情发生后,企业经营成本上升,营利渠道贫乏,缺乏有效应对压力的措施。
  这也提醒部分长租公寓平台,要想摆脱目前的困境,必须改变以往经营模式,而不是耍小聪明“借疫谋利”,否则最后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损害租户利益,也破坏自身名声,最终迫使消费者用脚投票,选择其他更诚信的租赁平台,葬送自己的发展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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